刘慈欣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流浪地球》,
于2019年2月5日上映,好评如潮,
除了“一种改变地球自转速度的方法”
发明专利申请引起热议之外,
《流浪地球》的一众商标也值得深思
根据商标局官网显示,
已有41件“流浪地球”商标申请信息:
其中29件均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也就是电影《流浪地球》的出品方之一,
这一批商标申请日均为2018年12月5日,
还没有审查结果,
但显然不是申请最早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31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
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
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来看一下2018年上半年就已经申请的,
2019.1.13日初审公告的“流浪地球”商标:
申请人为深圳、山东两家公司,
保护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及开发、啤酒饮料等商品服务:
再来看下电影《流浪地球》上映次日,
2.6日公告的餐饮住宿类的“流浪地球”商标:
目测上述4个公告期的“流浪地球”商标,
与同名电影或小说的著作权人,
初步检索没看出有关联关系...
鉴于电影《流浪地球》2015年开始立项,
2017年正式开拍,期间多有媒体报道,
均早于处于上述四件2018年申请的“流浪地球”商标
所以,根据我国《商标法》32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再根据我国《商标法》3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权利人拿走不谢~
其实还有一件,
已核准注册的“流浪地球”商标,
在《流浪地球》电影开拍时,
商标都初审公告了!
你说牛不牛?!
牛一:
共和公司“流浪地球”商标2016.9.27申请,
申请日期遥遥领先
牛二:
除了申请日最早,再看上图保护范围:
“演出; 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 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 戏剧制作; 演出制作; 电视文娱节目;
非广告剧本的编写; 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 摄影; 音乐制作”;
是不是关系最密切呢?
牛三:
厉害之处不止于此:
请注意海报上“流浪地球”四字的字体,
再和21437505号“流浪地球”标样比对:
是不是很惊喜
一模一样有没有
牛四:
其实还有更厉害之处,
表面上看,电影《流浪地球》的各出品方: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郭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等。
与21437505号“流浪地球”商标所有人,
均没有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但是共和公司的大股东拥有该公司95%的绝对控股权,
共和公司的大股东是谁呢?
电影《流浪地球》的导演---郭帆!
什么?
你说导演会不会和各出品方有纠纷?
天知道他们的律师还让他们签署了什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