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始终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
2、其次,从“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则,一方面,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赔偿,而且,赔偿范围应与损失范围相一致。
3、再次,从“损害赔偿”自身来看,所谓“赔偿”意为“补偿”、“填补”,“损害赔偿”即指通过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侵权以前的状态。由此可知,只有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确立了这一标准,就为尔后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赔偿数额的科学认定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客观经济基础。
知识产权他主要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等权利,知识产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的重要参与。知识产权被侵权了,我们要知道如何去维权,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数额又是多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我们国家科技进步的前提,知识产权是各种智力创造而形成的,比如外观设计、文学、发明创造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LOGO、名称、图像,声音等都可被认为是独立的知识产权。但是随着现在网络的不断发达,当今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信息共享的时代,你通过网络能看到的,那么同样别人也可以通过网络看到,并且我们能很轻易的获取到别人的作品,转载出去或是再次创作的时候,往往就很容易侵害到对方的知识产权。所以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不知法犯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我们也应该以身作则,不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自身的权益的同时我们要懂得如何去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对于知识产权的赔偿标准是损害赔偿的核心问题。作为一种衡量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准则,它直接影响到赔偿范围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首先知识产权侵权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这个规律是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一直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然后从“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则来看,一方面是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是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对因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付出赔偿,而且,赔偿范围应与损失范围相一致。再次,从“损害赔偿”自身来看,所谓“赔偿”意为补偿、填补、损害赔偿、即指通过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侵权以前的状态。通过上诉可以知道,只有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确立了这一标准,就为以后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赔偿数额的科学认定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客观经济基础。说起白酒,大家肯定都知道,虽然有的人没有喝过,俗话说“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其实白酒的假冒商品也有很多,越是昂贵的酒他的假货就越多,在2017年的时候,江苏的一公安局查扣了一个销售假酒的人,他主要销售的假酒假冒的品牌是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白酒共计六百多瓶,经过厂家对商标的辨认,是属于侵权的商品,累计违法数额八点多万元,他售卖假酒的方式是通过上门推销自称是某某某酒的业务员,现在为了提升业绩、新品上市等借口推销的人手中买来的,但是当事人是知假买假并且是重复实施违法的侵权的行为,所以被判了重罚,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且罚款三十五万多元。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知法犯法,侵犯了商品的商标权的行为,他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不仅没收了违法物品,还接受了比他赚的还多的金钱赔偿,得不偿失。
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的重视的,现在不仅我们国家要重视知识产权,我们作为中国公民也要也要肩负起这个重任。在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还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我们的独有财富,遇到知识产权被侵权了,我们要及时的进行维权,维权的方法有很多,选择一个最优的解决方法就是最好的维权方法。现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的是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
---------------------------------------------------------------------------------------------------------------------------------------------------------因为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通常是全风险代理,采用法院判决赔偿金分成、合作模式。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与权利人合作时,权利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而且专业的品牌打假代理公司一般全国多有分支机构,权利人走法院批量维权时,没有成本。
权利人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时,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承担(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所有费用,权利人坐享侵权赔偿分成。
现在被侵权(商标,专利,版权)而获得的法院判决赔偿金已经成为品牌方,作家,明星,影视公司等权利人的重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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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法第48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商标法第56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3、专利法第65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你好:
对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六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是我的回答,售卖网课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在许多国家,包括我国,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复制品(工业品)的复制次数(销售数量)x单件许可费用(销售单价)=侵权赔偿金额”这一国际通用的标准。然而,在我国,赔偿标准较低,但会额外覆盖维权费用。具体来说,复制品(工业品)的复制次数(销售数量)x单件许可费用/如无许可先例法院按行政规定的办法进行计算单件费用(销售单价的利润)=侵权赔偿金额。此外,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还会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如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一、侵权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损害赔偿的限度。在中国,具体有三种情形:
(1)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其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财产损害赔偿的数额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其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侵权赔偿有哪些种类
1、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
2、侵害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
3、侵害人格权的损害赔偿
4、侵害人身的损害赔偿
三、侵权赔偿有哪些特征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图书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侵权人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第二款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