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等相关制度,我局起草了《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发布,征求各界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5月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1. 电子邮件:pgi@cnipa.gov.cn。(题目注明“通用名称判定”)
2.传真:010-62083171。(传真首页注明“通用名称判定”)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上注明“通用名称判定”)
特此通知。
附件:《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25日
关于就《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4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二、传真:(010)62083681。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官方标志保护办法”)。 附件: 1.《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