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商标局为贯彻落实商标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简化商标业务缴费流程,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自2019年12月30日起提交的申请,商标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后再缴纳费用,且需在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缴纳。此前规定是当日提交申请当日必须完成缴费,现在的缴费规定与以往相比有较大变化,希望大家在提交商标申请时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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