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还须注意的是: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 份 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问题延伸:我想知道一下,商标局怎么知道我们的商标没用呢?
答复:商标局当然不会去调查你商标有没有使用。但是为了防止囤积不去使用,维护商标注册秩序。商标法设置有“撤销三年不使用”(俗称“撤三”)这个条款,其四十九条规定:"......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如果别人对你提起撤三了,你拿不出使用证据,这个商标就会被撤销,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