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WithU Holdings Limited,由英国Fieldfisher LLP代表。
被投诉人:QIN JIN(钱瑾)
争议域名:WithU.com,已在Network Solutions,LLC(“注册商”)中注册。于1998年7月12日注册。被投诉人与投诉人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被投诉人已将与争议域名相关的URL解析为一个停放的网页,该页面在投诉提交之日起一直无效。
背景
投诉人是一家总部位于英国的公司,是名为WithU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的所有者,该应用程序可用于满足健身目标。
投诉人拥有“ withu”一词的注册,作为复合词和设计标记。其中包括英国注册号3443253(2020年2月7日注册)和国际注册号1530795(2020年3月9日注册)。
投诉人最早的商标注册优先权日期是2019年11月11日。投诉人拥有域名
仲裁过程
该申诉于2020年9月9日提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020年9月9日,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向注册服务商发送了有关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商验证请求。
2020年9月13日,注册服务商通过电子邮件将其验证回复发送给中心,以确认被投诉人被列为注册人并提供联系方式。
中心确认投诉书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或“ 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则》)和《 WIPO补充规则》的正式要求。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规则”)。
根据《规则》第2和第4款,中心正式将投诉通知了被投诉人,诉讼于2020年9月15日开始。根据《规则》第5款,答复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5日。
受访者未提交任何回复。因此,中心于2020年10月6日通知了被投诉人违约的情况。
2020年10月14日,中心任命洛雷莱·里奇(Lorelei Ritchie)为唯一专家,专家组认为该委员会的组成适当。专家组根据中心的要求提交了接受声明和公正与独立宣言,以确保遵守《规则》第7段。
争论
A投诉人
投诉人辩称:(i)争议域名
特别是,投诉人争辩说他正在将其WITHU标记用于与健身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投诉人进一步辩称,被投诉人在域名注册或使用有争议的域名方面没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
投诉人承认被投诉人早于其最早优先日期10年就注册了有争议的域名,但投诉人辩称,尽管如此,被投诉人注册该有争议的域名“是希望将来能够将其出售给商标所有人以获得利润”。
在这方面,投诉人还提到先前针对被投诉人裁定的UDRP纠纷,请参见ZocDoc,Inc.诉Qian Jin,WIPO案号DCO2011-0029。
B投诉人
被告未答复投诉人的论点。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
1.争议域名直接包含了“ withu”一词,这是投诉人注册商标中的主要文学成分。
因此,小组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根据本政策第4(a)(i)拥有权利的商标相同或令人困惑的相似。
2.没有向专家小组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对被投诉人在争议域名中的权利或合法权益的主张,并且被投诉人没有获得投诉人的许可或与之有其他隶属关系。
因此,小组认为,投诉人已根据本政策第4(a)(ii)段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投诉人缺乏“权利或合法权益”,而被投诉人并未对此提出异议。
3.尽管投诉人已在“ withu”一词中确立了作为复合词和外观设计商标的权利,但毫无疑问,被投诉人在投诉人最早的优先权日期之前十年就注册了争议域名。
该案中的投诉人拥有商标的预先存在的权利,该商标后来被被投诉人并入了域名,并且被投诉人用来重定向消费者。
仲裁结果
总而言之,专家组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投诉人恶意注册并使用了争议域名。结合上述,该投诉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