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交易规则
本交易规则,系A5交易网平台就网站交易板块所制定的特殊交易规则,本交易规则没有规定的,仍遵守《商品交易一般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 商标转让,双方达成交易后,需到商标局办理转移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第三条 商标转让完成后,买方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卖方未经买方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的,属于违法行为。
第四条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卖方及买方的印章;
2、由买方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买方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委托代理费用;
第五条 商标注册时间周期
自商标递交之日起,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及初步审定公告,若商标审查顺利,无补正、驳回、异议等意外情况,按照目前的实务审查情况,12个月左右可以领取到《商标注册证》。
第六条 商标审查时间主要由以下几个阶段构成:
1.形式审查:自递交之日起1个月左右完成,审查合格后商标局核发《商标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自递交之日起6个月左右完成,审核通过核发《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不通过或部分通过核发《驳回通知书》或《部分驳回通知书》。
3.《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3个月。
4.注册证书制证期:注册证书排版、打印、发文等工作,约2个月左右。
第七条 本规则自 2022年 6月 20日发布,自 2022年 7月 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