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交易规则
A5交易网平台所经营的新媒体交易是指主要包括微信公众号、快手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账号的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媒体交易的实际情况,本平台制定本交易规则,用户在本平台交易新媒体账号时,除应遵守A5交易网的《商品交易一般规则》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一条 新媒体交易,A5交易网收取买、卖双方各3%(交易全额的)交易佣金。
第二条 除非用户愿委托本平台经纪人来创建交易的以外,新媒体出售方应尽量使用自身注册的ID来创建交易。
第三条 经纪人代为创建的交易,应在创建交易时,备注出售人的信息。
第四条 经纪人代为创建的交易,应备注“经纪人”以及相关信息。同时,应写明创建交易所需的必要的交易内容(例:新媒体,交易金额,交易佣金,标的交付方式等),
第五条 卖方用户自行创建交易时,除写明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交易内容外,还应写明可接受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
第六条 卖方将出售的商品交付给买方的标志是:
1.微信公众号:
2.快手号:
3.微博号:
4.短视频号:
第七条 经本平台经纪人撮合后,双方达成交易,买方应先付款,款项包括买方应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款项。买方付款到A5交易网指定账户后,经纪人会通知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同时向平台支付交易佣金。买方确认收到商品后,向经纪人发出已接收商品的通知,A5交易平台会将交易款项划转到卖方账户。
第八条 卖方收到全额交易款项,即为本次交易结束。
第九条 本规则自 2022年 6月 20日起公布,自 2022年 7月 1日起实施。